通理工〔2018〕134号
关于印发《南通理工学院“双师双能”教师
资格认定及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部门、海安校区管委会:
《南通理工学院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认定及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南通理工学院“双师双能”资格认定及考核管理
办法(试行)
2.南通理工学院“双师双能”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
南通理工学院
2018年12月29日
附件1
南通理工学院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认定及
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
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,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,建设一支具有优良师德修养、育人能力、教育理念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,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“双师双能”教师队伍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一、“双师双能”教师的认定对象
“双师双能”教师的认定对象:在岗担任专业理论课及实践(实训)课教学的专任教师。
二、“双师双能”教师的认定条件
1.具有优良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。
2.具有高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,独立主讲1门及以上专业(专业方向)的理论课。
3.具有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行业(与本专业对口或紧密相关的)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或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,或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,或有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;能独立承担1门及以上专业实践(实训)课,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的技能竞赛,并获三等奖及以上。
4.专业教师每五年应有半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。
三、“双师双能”教师的认定时间
“双师双能”教师每年认定1次。
四、“双师双能”教师的认定程序
1.个人申报:专业教师对照 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认定条件,本人申报,并填写《南通理工学院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、复印件)。
2.二级学院初审:二级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小组,对申报教师进行评议、推荐和初审。
3.学校评审:二级学院将初审后申请人的材料汇总后交组织人事处,送学校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评审小组评审。
4.公示:评审结果在组织人事处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
5.认定和发文:经公示无疑义后学校认定发文。
五、“双师双能”教师的待遇
经学校认定的“双师双能”教师,从认定次月起,享受“双师双能”教师津贴,全年按12个月计发。具体标准如下:
1.讲师/其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:300元/月。
2.副教授/其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:400元/月。
3.教授/其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:500元/月。
六、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的考核管理
1.“双师双能”教师实行动态管理,有效期5年,有效期满需进行复审。对复审不合格者,取消其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,停发“双师双能”教师津贴。
2.享受“双师双能”教师津贴的教师,离开专业教学岗位,停发“双师双能”教师津贴。
七、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证书效用
1.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既是确认专业教师有专业实践经历,或在实践教学方面具备一定技能的依据,也是申报高一级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条件。
2.同等条件下,获得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者,在各类人才工程申报、进修培训、出国访问等方面优先申报、推荐。
3.专业教师在晋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时,必须具有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。
八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有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2
南通理工学院
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
姓 名 | 性 别 | 出生年月 | |||
学历 | 学位 | 参加工作时间 | |||
个人申报条件 | 1.高校专业技术职称,评定时间年月;主讲1门及以上专业(专业方向)的理论课程。 2.年月通过申报或考试取得部门颁发的专业专业技术职称(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、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、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);承担1门及以上专业实践(实训)课程(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的技能竞赛,并获三等奖及以上)。 申请人签名: 年月日 | ||||
二级 学院 初审 意见 | 负责人签字: 年月日 | ||||
“双师双能”教师资格评审小组评审意见 | 盖 章: 年月日 | ||||
学校 批准 | 该同志 具备“双师型”教师任职资格。 盖 章: 年月日 |
备注: 1.职称证明材料原件(组织人事处审核),复印件附后。
2.课程证明(教务处审核盖章后)附后。
南通理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